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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意见打击换届选举中的四类职务犯罪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6日作者:法制网
云南省检出台实施意见打击换届选举中的四类职务犯罪


  记者今日(8月25日)了解到,云南省检察院刚刚出台了《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务犯罪,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实施意见》的出台,也为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平稳、有序进行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换届选举前要搞好警示教育,对已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参选、备选人员等情况及时报告地方党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防止“带病参选”等现象发生;在换届选举中,积极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防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换届选举后,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查办以下4类案件: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进行,或者选举无效、选举结果不真实的职务犯罪。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职务犯罪。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职务犯罪。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得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职务犯罪;同时,及时总结专题预防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预防换届选举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题预防工作中要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摆正位置,规范职权,坚持主动不冒失,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